房产强制执行公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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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强制执行公证书强制执行公证书范本()字号根据债权人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申请,经查,债权人与债务人于月日签订了《合同》,并经公证处公证〔公正书编号()字第号〕,根据上述合同的规定,债务人应于年月日将(标的名称、数量)偿还给债权人;现债务人违反了合同的规定,尚未把欠款(或物品)全部偿还给债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四条第十款的规定,特证明:债务人应于年月日前,将欠款本金币元、利息币元,合计币或物品)偿还给债权人。逾期不付,债权人可持本公证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公证员(签名)年月日
1、此格式适用于依据经过公正的合同签定的还款(物)协议;
2、利息按原合同的规定或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算;
3、物品应写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交付地点、方式等;
4、债权人或债务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住址;
5、装订公证书时,应将原公证书放在后面。
二、申请强制执行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1、主合同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担保人接受强制执行的一并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公证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签署公证告知书和询问笔录
3、公证员帮助双方起草、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文书
4、公证处出具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
5、债务人一旦违约,在法定期限内,债权人持合同约定证明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申请公证机构签发《执行证书》,并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三、办理强制执行公证需要什么材料一般来说,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应向当事人所住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协议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须由债权文书签署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1)单位申请提交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如企业的营业执照、社会团体事业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公民个人申请提交个人身份证明。
2、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债权文书及相关的债券证明;
3、若为债权文书提供了担保的,担保方应按照上述
1、2两项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有关担保的文件及担保标的物的权属证明或他项权利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1、此格式适用于依据经过公正的合同签定的还款(物)协议;
2、利息按原合同的规定或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计算;
3、物品应写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交付地点、方式等;
4、债权人或债务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住址;
5、装订公证书时,应将原公证书放在后面。
二、申请强制执行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1、主合同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担保人接受强制执行的一并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公证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签署公证告知书和询问笔录
3、公证员帮助双方起草、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文书
4、公证处出具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
5、债务人一旦违约,在法定期限内,债权人持合同约定证明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申请公证机构签发《执行证书》,并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三、办理强制执行公证需要什么材料一般来说,办理“强制执行公证”,当事人应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应向当事人所住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协议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申请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须由债权文书签署双方共同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1)单位申请提交单位主体资格证明:如企业的营业执照、社会团体事业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等、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由代理人代为申请的,还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公民个人申请提交个人身份证明。
2、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债权文书及相关的债券证明;
3、若为债权文书提供了担保的,担保方应按照上述
1、2两项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有关担保的文件及担保标的物的权属证明或他项权利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