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公司不具有如实告知义务可以拒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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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一般不能以违反如实告知义务拒绝理赔。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由保险人负举证责任。
一、交通事故逃逸后交强险赔偿吗
肇事逃逸不在约定的责任免除范围之内,所以交强险是会赔偿的。如果当事人是无证驾驶、醉酒驾车、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和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保险人无需支付保险赔偿金,但仍需承担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肇事逃逸并非本条所列之情形,保险公司无权据此拒绝履行保险金支付义务。
交强险的理赔程序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2、保险公司给予答复,并告知理赔需要提交的材料;
3、根据通知,提交相应的材料;
4、属于保险责任的,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协议;
5、支付保险金。
二、人保拒保条件
保险公司拒赔条件:
1、未按期缴纳保险费。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缴纳第一期保险费之后保险合同开始生效,此后投保人必须按期缴纳保险费,超过宽限期之后,投保人仍未缴纳保险费又无保费自动垫交功能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在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2、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合同是一种诚信合同,在订立合同之前,投保人应如实告知有关情况,否则,出险后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如某重大疾病保险的被保险人投保前隐瞒了乙肝病史,一年多后确诊为肝癌,保险公司可作拒赔处理。
3、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如被保险人投保了分红险,因疾病住院申请理赔,但因该险种的保险责任中不含医疗保障,自然得不到赔付。
4、保险事故属于责任免除的。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中已明确列明不赔付的项目,如两年内自杀等。
5、所签寿险合同为无效合同。保险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已订立却不发生法律效力,例如: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除外),可视为无效合同,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6、保险事故发生在免责期。保险合同中,会清楚注明保单生效后,保险公司有一段“责任免除”时间叫“免责期”,在此期间出险免赔。如一般的长期寿险免责期是180天。
7、缺少必要的索赔单证、材料。被保险人出险后,受益人应及时提供必要的单证、材料,以证实是否属保险责任事故。
8、弄虚作假。少数投保人谎报保险责任事故,夸大保险事故损失程度,保险公司查清事实后可以拒赔。
9、超过了索赔时效。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超过两年有效索赔时间的,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超过五年有效索赔时间的。
三、货车超载出了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吗
货车超载出了事故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视情况而定:
1、如果本次事故和超载没有因果关系,超载没有对事故造成更加不良的后果。保险公司会予以赔偿,不过会与车主进行责任分摊,实行一定的绝对免赔率;
2、假如本次事故就是因为超载导致的,或者是事故的主要原因,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申请保险理赔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如果是一般情况,需提供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缴费凭证、《理赔申请书》、受益人的身份证或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时应出具《理赔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基本资料;
2、申请死亡理赔时,另需提供指定或认可的县级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死亡诊断证明书、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法医的尸体检验报告以及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依案情需要可要求投保方提供原始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等;
3、申请医疗费用险理赔申请时,需提供本公司指定的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医疗费收据原件、转院证明。
以下情况下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
1、未如实告知身体状况,隐瞒病情。健康告知必须如实填写;
2、保险合同非本人签名,合同无法生效。亲自签名保险合同才会有法律效力;
3、超过理赔时限。及时报案和联系工作人员;
4、除外责任。不在理赔范围内的事故无法理赔。
总而言之,如果是商业保险,双方在保险合同中约定超载为免责条款,则保险公司尽到了告知义务的,则保险公司可以不赔偿;反之没有约定为免责条款或者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的,则保险公司仍应当赔偿。如果是第三者强制责任险,则应当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概括性条款有具体内容的除外。
一、交通事故逃逸后交强险赔偿吗
肇事逃逸不在约定的责任免除范围之内,所以交强险是会赔偿的。如果当事人是无证驾驶、醉酒驾车、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和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保险人无需支付保险赔偿金,但仍需承担垫付抢救费用的义务,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肇事逃逸并非本条所列之情形,保险公司无权据此拒绝履行保险金支付义务。
交强险的理赔程序如下:
1、发生交通事故后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2、保险公司给予答复,并告知理赔需要提交的材料;
3、根据通知,提交相应的材料;
4、属于保险责任的,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协议;
5、支付保险金。
二、人保拒保条件
保险公司拒赔条件:
1、未按期缴纳保险费。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缴纳第一期保险费之后保险合同开始生效,此后投保人必须按期缴纳保险费,超过宽限期之后,投保人仍未缴纳保险费又无保费自动垫交功能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在效力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2、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合同是一种诚信合同,在订立合同之前,投保人应如实告知有关情况,否则,出险后保险公司可以拒赔。如某重大疾病保险的被保险人投保前隐瞒了乙肝病史,一年多后确诊为肝癌,保险公司可作拒赔处理。
3、保险事故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之内。如被保险人投保了分红险,因疾病住院申请理赔,但因该险种的保险责任中不含医疗保障,自然得不到赔付。
4、保险事故属于责任免除的。保险合同责任免除条款中已明确列明不赔付的项目,如两年内自杀等。
5、所签寿险合同为无效合同。保险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已订立却不发生法律效力,例如: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是未成年人除外),可视为无效合同,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6、保险事故发生在免责期。保险合同中,会清楚注明保单生效后,保险公司有一段“责任免除”时间叫“免责期”,在此期间出险免赔。如一般的长期寿险免责期是180天。
7、缺少必要的索赔单证、材料。被保险人出险后,受益人应及时提供必要的单证、材料,以证实是否属保险责任事故。
8、弄虚作假。少数投保人谎报保险责任事故,夸大保险事故损失程度,保险公司查清事实后可以拒赔。
9、超过了索赔时效。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超过两年有效索赔时间的,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超过五年有效索赔时间的。
三、货车超载出了事故保险公司赔偿吗
货车超载出了事故保险公司是否赔偿,视情况而定:
1、如果本次事故和超载没有因果关系,超载没有对事故造成更加不良的后果。保险公司会予以赔偿,不过会与车主进行责任分摊,实行一定的绝对免赔率;
2、假如本次事故就是因为超载导致的,或者是事故的主要原因,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申请保险理赔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如果是一般情况,需提供保险合同及最近一次缴费凭证、《理赔申请书》、受益人的身份证或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他人时应出具《理赔委托书》及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基本资料;
2、申请死亡理赔时,另需提供指定或认可的县级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死亡诊断证明书、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法医的尸体检验报告以及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依案情需要可要求投保方提供原始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等;
3、申请医疗费用险理赔申请时,需提供本公司指定的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所出具的病历、出院小结、疾病诊断证明、医疗费收据原件、转院证明。
以下情况下无法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
1、未如实告知身体状况,隐瞒病情。健康告知必须如实填写;
2、保险合同非本人签名,合同无法生效。亲自签名保险合同才会有法律效力;
3、超过理赔时限。及时报案和联系工作人员;
4、除外责任。不在理赔范围内的事故无法理赔。
总而言之,如果是商业保险,双方在保险合同中约定超载为免责条款,则保险公司尽到了告知义务的,则保险公司可以不赔偿;反之没有约定为免责条款或者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的,则保险公司仍应当赔偿。如果是第三者强制责任险,则应当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概括性条款有具体内容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