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是不是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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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的高利贷行为本身不涉及违法犯罪,但实际上高利贷往往还伴随着其他行为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所以,有以下6种情况时,高利贷就涉及违法了:
1、非法经营罪
如果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本罪轻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可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均并处罚金。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数额达到200万以上符合立案标准。
2、高利转贷罪
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或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均并处罚金。
3、骗取贷款罪
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造成银行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0万元以上,或多次骗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均并处罚金。
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也就是找他人借了钱,再将这笔钱以高利贷的形式转借出去,达到一定金额就属于违法。
5、集资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个人吸收20万,单位吸收100万符合立案标准。轻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最高可处十年有期徒刑,均并处罚金。
6、刑事犯罪
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实际案例中,债务人向他人高利借贷,后因各种原因还不上利息,而法院也不予支持。一些债权人便会委托一些非法讨债机构,在利益的驱使下以恐吓、威胁、绑架、殴打等方式来逼迫债务人支付利息,这时就不是简单的高利贷行为,而是刑事犯罪了。
如强迫借款人低价以以房抵债、以物抵债的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借款人及其亲属的故意伤害罪;非法限制借款人人身自由的非法拘禁罪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1、非法经营罪
如果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以上,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本罪轻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可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均并处罚金。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数额达到200万以上符合立案标准。
2、高利转贷罪
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或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的,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均并处罚金。
3、骗取贷款罪
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造成银行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0万元以上,或多次骗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均并处罚金。
4、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也就是找他人借了钱,再将这笔钱以高利贷的形式转借出去,达到一定金额就属于违法。
5、集资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个人吸收20万,单位吸收100万符合立案标准。轻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最高可处十年有期徒刑,均并处罚金。
6、刑事犯罪
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实际案例中,债务人向他人高利借贷,后因各种原因还不上利息,而法院也不予支持。一些债权人便会委托一些非法讨债机构,在利益的驱使下以恐吓、威胁、绑架、殴打等方式来逼迫债务人支付利息,这时就不是简单的高利贷行为,而是刑事犯罪了。
如强迫借款人低价以以房抵债、以物抵债的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借款人及其亲属的故意伤害罪;非法限制借款人人身自由的非法拘禁罪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人员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展组织成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