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不买房可以提取吗

吴莉
2022-12-19 · 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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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买房提取公积金的,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建造自住住房。
2、大修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
5、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6、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8、租房。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0、享受低保家庭。
11、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2、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一、职工有哪些情形可提取公积金存储余额
职工有下列情形可提取公积金存储余额: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职工退休;
3、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职工出境定居;
5、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6、职工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癌症能提取多少公积金
家属罹患癌症,可以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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