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有债务需要共同偿还么

韩峰
2023-03-15 · 交通事故,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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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但是一方存在以下情形,另一方可以不予偿还: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的债务;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的债务。
一方的个人债务应当由其个人自行偿还。如果离婚时,双方就某一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发生争议,可以起诉到法院离婚,法院会依法对债务的属性以及如何分担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通常来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下列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房屋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如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如果有以下情形,离婚时一般是需要共同承担的: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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