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不是去民政局?

王雨昕
2023-03-27 · 刑事辩护,离婚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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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地方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夫妻属于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必须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如果夫妻之间属于是诉讼离婚,则夫妻双方要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惯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判决离婚,而不是到民政局。
一、一方提出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二、离婚冷静期的作用包括:
1、离婚冷静期的设立有利于减少冲动离婚,它不但不会阻碍离婚自由,还有利于促进家庭圆满和社会稳定,对未成年子女的培养也有积极意义。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挽救婚姻的;
2、离婚冷静期是因为考虑到离婚不仅仅是身份的重大改变,而且还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都是大事情,不是小事情。
综上所述,如果夫妻属于协议离婚的,夫妻双方必须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夫妻之间属于是诉讼离婚,则夫妻双方要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惯常居住地的法院,进行判决离婚,而不是到民政局。男女双方在离婚冷静期内有更多时间去想想关系是否要继续,这是为了维护男女双方的婚姻利益,也是为减少冲动离婚提供适当救济和提供一定的缓冲。
一、夫妻离婚中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
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二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六个月,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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