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而治的真正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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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主张:“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用“无为”去处事,用“不言”去教导百姓。“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
“无为”并非无所作为,而是不可妄为,不可强为,要顺其自然、“自然无为”。做君王的须知民意、顺民心,让百姓自然发展。“去甚,去奢,去泰”,即去掉极端的、偏激的、奢侈的为政态度,也就是要求君王为政不要对百姓太苛刻,不把个人意志强加给百姓。“圣人”就是得“道”的君王,他是没有固定意志的,他以百姓的意志为意志,百姓意志好的要善待,不好的也要善待,这样就得到了大善;百姓意志可信的要待以诚信,不可信的也要待以诚信,这样就得到大信。这就是“无为而无不为”,通过“无为”而达到了最积极的“有为”。
“无为而治”是一种高明的治国艺术。
老子认为最好的统治者是“太上不知有之”,不知道有你的存在,是“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好的统治者是悠闲地治理自己的国家,很少向百姓发号施令,事情成功了,百姓未受任何侵扰,百姓都说自己本来就是这样。这样的帝王便可“无为而无不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