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证明在哪里办理,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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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民政局办单身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到民政局开单身证明需要的材料: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5、
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居住地、现婚姻状况、出证事由、授权“受委托人填写声明书”,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落款:签名,签署日期。
6、涉外委托时,委托书为外文书写的,应同时提供中文译件。
二、办理单身证明流程
1、离异需要提供离婚证或者民政局开局的婚姻证明,未婚
提供民政局开的单身证明原件盖章的,年龄(小于国家法定年龄的不需要提供单身证明),如果贷款人年龄较小或还款能力欠缺,银行会考虑追加担保人或共同还款人。
2、需要提供的基本资料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银行卡流水单(必须加盖银行业务受理单)或者相应财力证明、购房的首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当事人需要找到自己所在社区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委会,请求他们为其开具一封可以证明当事人未婚的介绍信,这封信中需要注明当事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4、之后,当事人需携带身份证件、介绍信等资料前往当地的民政局,找到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申领一份申请开具单身证明的表格,并认真填写。
5、填写完毕之后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将当事人的信息录入系统并审核,确认无误后便将单身证明打印出来交给当事人了。
三、需要证件: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
4.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一、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到民政局开单身证明需要的材料: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5、
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居住地、现婚姻状况、出证事由、授权“受委托人填写声明书”,受委托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落款:签名,签署日期。
6、涉外委托时,委托书为外文书写的,应同时提供中文译件。
二、办理单身证明流程
1、离异需要提供离婚证或者民政局开局的婚姻证明,未婚
提供民政局开的单身证明原件盖章的,年龄(小于国家法定年龄的不需要提供单身证明),如果贷款人年龄较小或还款能力欠缺,银行会考虑追加担保人或共同还款人。
2、需要提供的基本资料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银行卡流水单(必须加盖银行业务受理单)或者相应财力证明、购房的首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当事人需要找到自己所在社区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委会,请求他们为其开具一封可以证明当事人未婚的介绍信,这封信中需要注明当事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4、之后,当事人需携带身份证件、介绍信等资料前往当地的民政局,找到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申领一份申请开具单身证明的表格,并认真填写。
5、填写完毕之后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将当事人的信息录入系统并审核,确认无误后便将单身证明打印出来交给当事人了。
三、需要证件: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
4.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一、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件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