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去掉一个人名字怎么办理

郑萌
2022-12-01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律师会见,工伤赔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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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产证去掉一个人名字怎么办理
去掉房产证上的名字类似于份额转让,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交易类似,需要缴纳所占份额的契税。即使是父母子女之间的份额转让,同样视为买卖交易。而且,如果房产证办理时间不满五年的,还需要缴纳全额营业税。举例来说,比如一套总价为4万元的房子,产权证上房子为父母子女共有,份额各占50%。现在子女如果要把自己名下的房产份额转让给父母,需按20万元的总价收税。房产证去名字也要从具体情况看:如果是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如果是加名字的,夫妻双方本人凭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到房地产交易办证中心就可以办理。如果是去名字的,需要双方之间作出财产约定,并经过公证处公证后,才可以办理。父母子女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都视为买卖,要收取契税。契税为1%、1.5%、3%。具体可以分为四种情况:家庭购买首套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1%征收;家庭购买首套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契税按2%征收;家庭非首次购买普通住宅的,契税为2%;购买非普通住宅的,契税为4%。工作人员还提醒说,市民如果想确定是否为家庭首套住房,可以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大厅查档。经查后确定是首套房的,工作人员将开具证明。
二、房产证加名字的费用
如果您的房子是在婚后购买的,而之前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现在想要将另一位也加到房产证上的话,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以及购房合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办事大厅填写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书,在申请原因中将事由写清楚,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
但是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当前已经不再发房产证了,而是统一为不动产登记证书,也就是将国有土地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合并为了一本证书——不动产登记证书。这种情况,不动产登记机构一般默认为之前房产证也是共同共有的,所以只需要走一个变更流程,就可以了。对于这个流程,目前不动产登记中心规定只收取10元的登记费。
三、房产证上去掉一个人的名字的方式
有两种方式解决:一种是采取过户赠与的方式,一种是采取过户买卖的方式。过户赠与的方式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过户买卖方式无需公证。两种方式都要缴纳一定的房产证登记费和房产过户手续费,登记费都是80元,手续费赠与方式按2元每平方计算,买卖方式按6元每平方计算。此外,房屋买卖和房屋赠与都要缴纳税款。一般情况下,过户办理需要携带的材料有: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初时办理房产时的相关材料,出让人婚姻状况证明。无论是赠与,还是买卖方式,双方必须在场或有委托人在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四、房产证去掉一个人名字税费多少钱
去掉房产证上的名字类似于份额转让,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交易类似,需要缴纳所占份额的契税。即使是父母子女之间的份额转让,同样视为买卖交易。而且,如果房产证办理时间不满五年的,还需要缴纳全额营业税。举例来说,比如一套总价为4万元的房子,产权证上房子为父母子女共有,份额各占50%。现在子女如果要把自己名下的房产份额转让给父母,需按20万元的总价收税。房产证去名字也要从具体情况看:如果是夫妻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不收取契税。如果是加名字的,夫妻双方本人凭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到房地产交易办证中心就可以办理。如果是去名字的,需要双方之间作出财产约定,并经过公证处公证后,才可以办理。父母子女之间加名字或去名字,都视为买卖,要收取契税。契税为1%、1.5%、3%。具体可以分为四种情况:家庭购买首套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1%征收;家庭购买首套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契税按2%征收;家庭非首次购买普通住宅的,契税为2%;购买非普通住宅的,契税为4%。工作人员还提醒说,市民如果想确定是否为家庭首套住房,可以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及其他相关证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大厅查档。经查后确定是首套房的,工作人员将开具证明。
五、一个人的房产证离婚能把名字去掉吗
办理完离婚手续再进行房产过户(更名)也是可行的,需要离婚证以及约定房产归属的离婚协议。
1.前提:
对房产分割归属无异议,已还完房贷且无其他抵押,有房产证。离婚协议有明确的房产归属。2.办理流程:
(1)到场人:夫妻双方
(2)办理地点: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3)所需资料:
a.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b.申请人身份证明;
c.房产证;
d.离婚证、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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