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拆迁一些问题的应对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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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拆迁一些问题的应对方法如下:
1、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合理控制征收规模,统筹规划建设安置房;
2、整体谋划安置房建设,实行网格式布局;
3、要适量考虑商业安置房的建设,以弥补当前商业安置房源不足的缺陷。
一、房屋拆迁产权置换标准?
房子拆迁产权置换标准如下:1、产权调换时,调换房屋的面积:被拆迁人只能选择与被拆迁房屋产权证载明的法定面积最接近的户型,被拆迁房屋产权面积超过安置房最大户型面积的,由本人申请,经拆迁人同意,可选择多套安置房,但所选安置房总面积不能超过被拆迁房屋的法定总面积。2、原地还房: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基于公共利益、军事设施建设需要以及城市规划确定的不适宜原地还房的,才可另行安置房屋。3、产权调换协议:选择产权调换时,双方签订的协议名称应当为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而不应以其他名称不替代,协议的内容中,也应当明确调换房屋的位置、面积、楼层、用途等内容。
二、房屋拆迁的应对措施有哪些
关于房屋拆迁一些问题的应对方法如下:1、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合理控制征收规模,统筹规划建设安置房;2、整体谋划安置房建设,实行网格式布局;3、要适量考虑商业安置房的建设,以弥补当前商业安置房源不足的缺陷;等等。
三、农村房屋有什么拆迁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具体如下:
1、被拆迁人自建的,拆迁人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补偿价格补偿被拆迁人,按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格补偿集体经济组织;
2、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房,拆迁人按规定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建成的安置房分配给被拆迁人。
相关的法律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可转为非农建设用地统一建设安置住宅的,拆迁人应当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等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补偿价格给予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1、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合理控制征收规模,统筹规划建设安置房;
2、整体谋划安置房建设,实行网格式布局;
3、要适量考虑商业安置房的建设,以弥补当前商业安置房源不足的缺陷。
一、房屋拆迁产权置换标准?
房子拆迁产权置换标准如下:1、产权调换时,调换房屋的面积:被拆迁人只能选择与被拆迁房屋产权证载明的法定面积最接近的户型,被拆迁房屋产权面积超过安置房最大户型面积的,由本人申请,经拆迁人同意,可选择多套安置房,但所选安置房总面积不能超过被拆迁房屋的法定总面积。2、原地还房: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基于公共利益、军事设施建设需要以及城市规划确定的不适宜原地还房的,才可另行安置房屋。3、产权调换协议:选择产权调换时,双方签订的协议名称应当为拆迁安置补偿协议,而不应以其他名称不替代,协议的内容中,也应当明确调换房屋的位置、面积、楼层、用途等内容。
二、房屋拆迁的应对措施有哪些
关于房屋拆迁一些问题的应对方法如下:1、加强资源要素保障,合理控制征收规模,统筹规划建设安置房;2、整体谋划安置房建设,实行网格式布局;3、要适量考虑商业安置房的建设,以弥补当前商业安置房源不足的缺陷;等等。
三、农村房屋有什么拆迁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具体如下:
1、被拆迁人自建的,拆迁人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补偿价格补偿被拆迁人,按照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格补偿集体经济组织;
2、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建房,拆迁人按规定给予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偿,村集体经济组织将建成的安置房分配给被拆迁人。
相关的法律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可转为非农建设用地统一建设安置住宅的,拆迁人应当依法办理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等手续,并支付相关费用,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补偿价格给予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