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互赠的礼物分手能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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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恋爱互赠的礼物分手一般是不能要回来的。恋爱期间给予自愿互相赠送的小礼物一般经赠与后,其所有权即转移,对方是可以不返还的,但是双方给予缔结婚姻关系互相赠送的较为贵重的礼物,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即分手的,一方是可以要求返还财产的。
一、彩礼应该如何返还?
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认定彩礼:彩礼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一般是指中国旧时婚姻的缔结,有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互相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彩礼的返还条件: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二、父亲给小三买房子女可以要回吗
可以。夫妻实行财产共同制,除非有书面约定,否则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如果其中一方出轨,给第三方购房或者赠送礼物,都属于单方处置财产,侵占了夫妻另外一方的财产份额。
三、分手后之前送的财产能收回吗
分手后之前送的财产不能收回。但是应遵循以下原则:
1、恋爱中的正常费用,一般不予退还,订婚造成的财产损失,如订婚仪式送礼所花的钱,以及恋爱过程中双方吃喝玩乐共同消耗的财产损失,解除婚约时一般不要求赔偿;
2、恋爱、订婚期间,一方赠送给对方亲友的财产,无权要求返还;订婚、恋爱期间,互赠一些财产,可算是正常的赠与关系。如果一方给对方的财产数量少,价值小,一般不允许返还。
3、赠与物性质特殊的,具体分析:一方赠与对方的钱物为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伤残费或抚恤金等,如果收受财产的一方提出解除婚约或中断恋爱关系,应返还全部或大部分。
分手费等纠纷属于双方自愿行为的结果,如果必须通过法院解决,我国法律没有相关规定,不予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一、彩礼应该如何返还?
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认定彩礼:彩礼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一般是指中国旧时婚姻的缔结,有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互相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彩礼的返还条件: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二、父亲给小三买房子女可以要回吗
可以。夫妻实行财产共同制,除非有书面约定,否则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如果其中一方出轨,给第三方购房或者赠送礼物,都属于单方处置财产,侵占了夫妻另外一方的财产份额。
三、分手后之前送的财产能收回吗
分手后之前送的财产不能收回。但是应遵循以下原则:
1、恋爱中的正常费用,一般不予退还,订婚造成的财产损失,如订婚仪式送礼所花的钱,以及恋爱过程中双方吃喝玩乐共同消耗的财产损失,解除婚约时一般不要求赔偿;
2、恋爱、订婚期间,一方赠送给对方亲友的财产,无权要求返还;订婚、恋爱期间,互赠一些财产,可算是正常的赠与关系。如果一方给对方的财产数量少,价值小,一般不允许返还。
3、赠与物性质特殊的,具体分析:一方赠与对方的钱物为复员费、转业费、医疗费、伤残费或抚恤金等,如果收受财产的一方提出解除婚约或中断恋爱关系,应返还全部或大部分。
分手费等纠纷属于双方自愿行为的结果,如果必须通过法院解决,我国法律没有相关规定,不予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