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据和欠据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刘伟长
2022-12-14 · 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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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欠据属于欠款关系,但是欠款不一定就是借款导致的,但借据则属于借款关系;
2、欠据的形成原因有很多种,它可以是基于多种事实所产生。例如,交易产生的欠款,或者是因为劳务关系导致的欠款、因为损害赔偿导致的欠款等。但借据的形成原因基本是因为借款;
3、法院进行合法审查时,两者适用的法律有所不同;
4、在没有明确约定还款日期的情况下,两者的诉讼的起始时间是不相同的。如果是已经事先约定好还款期的欠据和借据,其诉讼时效是一样的。对于没有事先约定好还款期的欠据和借据,诉讼时效则不相同。
一、欠条和借条有什么区别吗?
欠条和借条的区别如下:
一、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
三、在未注明偿还日期的情况下,二者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始时间是不同的。对于借条,债权人的权利只有在其要求债务人偿还而被债务人拒绝时才被侵害,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债务人拒绝偿还之次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三年。
对于欠条债务人在向债权人出具欠条时,就已构成了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诉讼时效期间从出具欠条之次日开始计算。
二、借条欠条法律区别是什么
一、形成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借贷、承揽、运输、损害赔偿等原因产生。
二、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
三、诉讼时效不同。借条如果注明了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三年。欠条如果有还款日期,则从还款日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三年,如果没有还款日期,则从欠条出具之次日起计算三年。
四、举证难度不一样。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后,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辨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即可,对方抗辩相对难度较大。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实进行否认、抗辩,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存在欠条形成事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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