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山市积分入学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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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规定》(中府〔2020〕2号)和《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实施细则》(中府办〔2020〕11号)文件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据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的公示结果反馈: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3日,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发布《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公开征求延长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相关文件有效期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截至2022年11月13日,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共收到0条公众反馈意见,逾期反馈视为无意见。
法律依据:
《中山市户口迁入暂行规定》规定(一)放宽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条件。
按上级部门要求取消居住年限条件;结合我市实际并经数据测算,将有自有住房人员的本市参保年限从3年降为1年、没有自有住房人员的本市参保年限从5年降为3年。(四)规范了落户地原则
对市外迁入我市的户口确立“有自有住房的,户口迁移至自有住房;没有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父母名下房产(经房屋产权人同意)或人才公共户(仅限人才落户)、就业单位集体户(没集体户的,迁入单位属地居委会集体户)”原则,便于日常服务管理。
根据中山教育信息港网站的公示结果反馈: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3日,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在中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发布《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公开征求延长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管理相关文件有效期意见的公告》,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截至2022年11月13日,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共收到0条公众反馈意见,逾期反馈视为无意见。
法律依据:
《中山市户口迁入暂行规定》规定(一)放宽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入户政策条件。
按上级部门要求取消居住年限条件;结合我市实际并经数据测算,将有自有住房人员的本市参保年限从3年降为1年、没有自有住房人员的本市参保年限从5年降为3年。(四)规范了落户地原则
对市外迁入我市的户口确立“有自有住房的,户口迁移至自有住房;没有自有住房的,可申请将户口迁入父母名下房产(经房屋产权人同意)或人才公共户(仅限人才落户)、就业单位集体户(没集体户的,迁入单位属地居委会集体户)”原则,便于日常服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