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用公积金租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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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怎么使用住宅公积金租房?
怎样用住房公积金租房?一、提取资料受理1.职工身份证原件。2.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3.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4.租住私有住房的,应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和提供承租住房产权证复印件一份。租住住房暂时未办理房屋产权的,应提供租住住房购房合同或备案表复印件一份。5.租住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配租协议或由相关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6.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承租公有住房租赁协议原件。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还应提交以下资料:1.配偶身份证原件。2.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3.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4.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文件原件。这个是文件资料上面的节选,说的很详细了,另外:租赁合同备案是在房屋所在地的区上房管局,比如金牛区房管局;租房提取金额最高为10000元,每年可提取一次;合同协议上租房金额最好月租不高于1500,因为1500以下交税为4%,最近额度;办理租房交税不需要到税务局,公积金中心大楼3楼开设了专门的窗口办理交税;最重要一点,需要你在成都市内无住房,且夫妻双方缴存基数之和的20%要低于月租金;你们的租赁合同的起始时间应该与你申请公积金提取时间间隔一年及以上。其他要求就没那么严格了,别作假,因为全部资料联机可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一、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加以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2.结构类型;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7.配电负荷;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父母住房公积金要怎么使用
使用途径:1.用于购房。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用于首付,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2.可用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修房的费用;
3.还可以用来租房,可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4.还能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购房。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5.遇到以下八种情况时,可销户提取全部余额。对于离、退休的;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的;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6.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可提取使用。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及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7.最受关注的是最后一种用途,可以用来治疗重大疾病。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三、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房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继续申请使用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如果之前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然后又卖了,现在准备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算第一套。与商业银行不同的是,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中心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公积金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怎样用住房公积金租房?一、提取资料受理1.职工身份证原件。2.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3.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4.租住私有住房的,应提供地税部门开具的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和提供承租住房产权证复印件一份。租住住房暂时未办理房屋产权的,应提供租住住房购房合同或备案表复印件一份。5.租住房管部门直管公房或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应提供配租协议或由相关保障性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租专用收据原件。6.经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承租公有住房租赁协议原件。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还应提交以下资料:1.配偶身份证原件。2.配偶住房公积金联名卡。3.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本人储蓄账户。4.结婚证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文件原件。这个是文件资料上面的节选,说的很详细了,另外:租赁合同备案是在房屋所在地的区上房管局,比如金牛区房管局;租房提取金额最高为10000元,每年可提取一次;合同协议上租房金额最好月租不高于1500,因为1500以下交税为4%,最近额度;办理租房交税不需要到税务局,公积金中心大楼3楼开设了专门的窗口办理交税;最重要一点,需要你在成都市内无住房,且夫妻双方缴存基数之和的20%要低于月租金;你们的租赁合同的起始时间应该与你申请公积金提取时间间隔一年及以上。其他要求就没那么严格了,别作假,因为全部资料联机可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一、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加以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2.结构类型;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7.配电负荷;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父母住房公积金要怎么使用
使用途径:1.用于购房。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用于首付,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2.可用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建修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且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建修房的费用;
3.还可以用来租房,可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4.还能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购房。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5.遇到以下八种情况时,可销户提取全部余额。对于离、退休的;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的;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6.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可提取使用。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及之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7.最受关注的是最后一种用途,可以用来治疗重大疾病。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住院治疗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日期应在出院之日起一年内,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住院费用个人负担部分。
三、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房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可以继续申请使用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但是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发放公积金贷款。如果之前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然后又卖了,现在准备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算第一套。与商业银行不同的是,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中心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公积金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条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