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个人债务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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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的规定,有如下情形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应按个人债务处理,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