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户口迁回娘家大队不接受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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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迁回来的
离婚后女方户口需要从男方户口所在地迁回娘家的,主要步骤有:
1、由女方到娘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迁证。
2、由女方凭户口准迁证,到户口现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
3、由女方凭户口迁移证,到娘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4-17
离婚户口迁回娘家大队不接受怎么办
您好,可以迁回来的离婚后女方户口需要从男方户口所在地迁回娘家的,主要步骤有:1、由女方到娘家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准迁证。2、由女方凭户口准迁证,到户口现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3、由女方凭户口迁移证,到娘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离婚后户口迁回娘家有关部门不同意。当事人可以不迁移户籍,就地申请分户,重新办理一本只有当事人一人名字户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