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住证在哪里办?

师晶
2022-12-28 · 拆迁安置,房屋拆迁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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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所在居住地的街道办、村委治保会、流动人员管理办公室均可办理。
非深户籍人员的办理条件:
1、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12个月。
2、要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12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2年内累计满18个月。
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对于已持证人士,凡旧证在6月1日仍有效的可继续使用12个月,期间符合《条例》办证条件的,可免费申请换领新证。
申请条件:
1、深圳市内居住七日以上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应当办理居住登记。
2、定应当办理居住登记的人员可以直接申请办理居住证,申请办理居住证视为办理居住登记。
已满十六周岁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1)在深圳市从业,包括就业(含家政服务)、投资兴办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在深圳市内拥有所居住房屋的产权;
(3)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
(4)在深圳市创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或者资金条件或者在深圳市从事文化艺术创作;
(5)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已满六十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和在深圳市全日制办学机构中接受教育的非深圳市户籍学生申办居住证的,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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