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人员不得同时兼任收入和费用的核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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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1-10
出纳人员不得同时兼任收入和费用的核算工作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该问题!出纳人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的工作。总帐核算也是不可以的,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这是会计机构内部建立牵制制度的需要,如果出纳人员既管理钱款,又保管会计档案,容易在钱款上做了手脚之后再利用管理会计档案的机会修改档案内容而掩盖自己的行为,所以予以禁止;还有一个单位的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是一个单位会计核算的基础,也是发生现金往来的根据,由出纳人员兼任,很容易在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时做假,所以予以禁止。但是,货币资金业务中的不相容职务  钱账分管,即出纳专职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除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外,不兼记总账和债权债务等明细账,不负责汇总记账凭证,不抄写登记各种往来结算账户对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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