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开户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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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开户要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1张;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1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5、银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6、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7、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8、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9、国家机关单位行政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1张;
10、外国、港澳台和外商机构在京办事处,须出示工商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及复印件1张;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及复印件1张;
11、另附企业参保职工花名册打印加盖公章;
13、填写: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14、填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一、税务局股权变更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换地址需要法人营业执照吗
变换名称变换地址到时换证年检遗失补办所需手续
1、公司(含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机关或事业单位:政府组织编制部门准许成立的批文或事业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团或工会:社团登记证或工会法人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民办非公司:民办非公司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其它组织:上级机关准许成立的批文复印件;
2、法人单位应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违法人单位提交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代码证书正副本和代码卡原件;
5、变换单位名称还需提交工商局变换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6、遗失补办还需提供单位遗失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私章)
7、公司分支组织、机关违法人、事业单位、社团法人、民办非公司还需提交主管单位的组织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1张;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复印件1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5、银行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1张;
6、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7、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8、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
9、国家机关单位行政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1张;
10、外国、港澳台和外商机构在京办事处,须出示工商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及复印件1张;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及复印件1张;
11、另附企业参保职工花名册打印加盖公章;
13、填写: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14、填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
一、税务局股权变更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换地址需要法人营业执照吗
变换名称变换地址到时换证年检遗失补办所需手续
1、公司(含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机关或事业单位:政府组织编制部门准许成立的批文或事业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团或工会:社团登记证或工会法人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民办非公司:民办非公司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其它组织:上级机关准许成立的批文复印件;
2、法人单位应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违法人单位提交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代码证书正副本和代码卡原件;
5、变换单位名称还需提交工商局变换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6、遗失补办还需提供单位遗失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私章)
7、公司分支组织、机关违法人、事业单位、社团法人、民办非公司还需提交主管单位的组织组织代码证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