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商品房,总价是32万,首付九万五,每月供1700,供15年,以供了四年半,还欠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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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亲亲您好:法律分析:对于购买商品房如何分期付款,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买受人一次将全部房款交付给出卖人显然存有巨大风险,为此双方商定可以分期付款,付款方式如下:(1)第一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自行于签订合同时支付。(2)第二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房屋主体竣工后支付。(3)第三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全部内部设备安装完毕后支付。(4)第四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房屋全部装修工程竣工后支付。(5)第四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银行于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后支付。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9-27
买了商品房,总价是32万,首付九万五,每月供1700,供15年,以供了四年半,还欠多少
亲,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根据您的问题“ 买了商品房,总价是32万,首付九万五,每月供1700,供15年,以供了四年半,还欠多少 ”,以下是我在法律角度为您分析的结果:还欠214200
亲,很抱歉,因为周围杂音比较多,语音听不清您的问题,麻烦您以文字的方式重新描述一下问题,以便我更好的为您解决问题,谢谢~
亲亲您好:法律分析:对于购买商品房如何分期付款,如房屋目前尚不能交付使用,而买受人一次将全部房款交付给出卖人显然存有巨大风险,为此双方商定可以分期付款,付款方式如下:(1)第一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自行于签订合同时支付。(2)第二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房屋主体竣工后支付。(3)第三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全部内部设备安装完毕后支付。(4)第四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贷款银行于房屋全部装修工程竣工后支付。(5)第四次付款:相当于总房价的20%,由买受人通过银行于房屋交付使用且入住后支付。
亲亲您好,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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