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历年社保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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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很高兴帮您解答这个问题宜昌市历年社保缴费基数。个人角度分析:宜昌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是2880元,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荆门市、随州市、恩施州,月标准为4800元,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标准的上限为300%,即14400元;下限为60%,即288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2-16
宜昌市历年社保缴费基数
您好,很高兴帮您解答这个问题宜昌市历年社保缴费基数。个人角度分析:宜昌社保最低缴费基数是2880元,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黄石市、十堰市、襄阳市、宜昌市、荆门市、随州市、恩施州,月标准为4800元,职工社保缴费基数标准的上限为300%,即14400元;下限为60%,即2880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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