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医保卡看病怎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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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医保卡看病报销的流程如下:
1.首先参保人去看病时,拿社保人看完病后,都会开一张药方缴费。
2.参保人拿挂号单去就诊科室看病,医生给参保卡去挂号处挂号。
3.参保人拿药方到医院结算窗口计价后,直接刷社保卡,支付属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即可。
4.如果药方中有些药品不属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则需要参保人自付现金。
医院看病怎么报销医保
医保都有起付线、封顶线、报销额度的限制,没有达到起付线,其实就是自费。住院时,凭身份证明和医生入院安排,在住院部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到病房后,将医保卡交到护士服务台,那么医院在检查治疗过程中,就会把不能报销的药品、器械等一切费用,让你到门诊缴费,如同非参保人员一样,现金结账。住院押金不足时,还得续交押金。
外地人来京看病怎么用医保
外地参保人员来京就医,按照参保地医保规定进行报销,基本上分为两种方式:第一种是直接结算,第二种是全额垫付。
直接结算时,执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本人参保地医保报销政策。
异地参保人员在本人参保地未按照当地医保政策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的,在京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需由参保人员与定点医院全额结算后,按照参保地政策进行费用申报(具体情况需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首先参保人去看病时,拿社保人看完病后,都会开一张药方缴费。
2.参保人拿挂号单去就诊科室看病,医生给参保卡去挂号处挂号。
3.参保人拿药方到医院结算窗口计价后,直接刷社保卡,支付属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即可。
4.如果药方中有些药品不属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则需要参保人自付现金。
医院看病怎么报销医保
医保都有起付线、封顶线、报销额度的限制,没有达到起付线,其实就是自费。住院时,凭身份证明和医生入院安排,在住院部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到病房后,将医保卡交到护士服务台,那么医院在检查治疗过程中,就会把不能报销的药品、器械等一切费用,让你到门诊缴费,如同非参保人员一样,现金结账。住院押金不足时,还得续交押金。
外地人来京看病怎么用医保
外地参保人员来京就医,按照参保地医保规定进行报销,基本上分为两种方式:第一种是直接结算,第二种是全额垫付。
直接结算时,执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本人参保地医保报销政策。
异地参保人员在本人参保地未按照当地医保政策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的,在京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需由参保人员与定点医院全额结算后,按照参保地政策进行费用申报(具体情况需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