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鉴定轻微伤,但对方不承认打人,警察说证据不足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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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21
请问鉴定轻微伤,但对方不承认打人,警察说证据不足我该怎么办?
您好,我是百度问一问的咨询律师,我正在阅读您的问题哦,请您多等待我一下~
您好
你好
我想问一下,我今天去派处所,派处所说的打人的人不承认打了人,这件事,已经过去一个月了
您是?
当时没有报警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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