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怎么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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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1)跨境电商综合税的纳税义务人是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2)代收代缴义务人是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3)征税范围是所有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能够实现交易、支付、物流电子信息“三单”比对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快递、邮政企业能够统一提供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并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进境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4)完税价格是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5)限值内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限值的单次交易均按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6)商品自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退货的,可申请退税,并相应调整个人年度交易总额。
法律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
第五条 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有偿提供跨境服务,该服务的全部收入应从境外取得。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
第六条 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应单独核算跨境服务的销售额,准确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其免税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法律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
第五条 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有偿提供跨境服务,该服务的全部收入应从境外取得。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
第六条 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应单独核算跨境服务的销售额,准确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其免税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