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商局注册营业执照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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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收费标准
1、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二十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
2、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三元。
(二)内资企业登记费(含私营企业)
1、企业注册登记费(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注册资本1千万元(含1千万元)以下按0.8‰收取,超过1千万元以上,其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其超过部份不再收取。
2、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费300元。
3、筹建企业注册登记费50元。
4、企业变更登记费(公司及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非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100元。
5、“三改”企业变更登记费50元。[备注:企业三改后注册资金总量不超过原企业(两个或两个以上)注册资金之和的,不得收取注册登记费。超过部份按规定标准收取企业国家计委计价费(1998)1077号]
6、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增加注册资金登记费增加部分与企业原注册资金之和未超过1千万元,增加部分按0.8‰收,超过1千万元的,其超过部分按0.4‰收。
超过1亿元的,其超过部分不再收取注册登记费。企业国家物价局、财政部文件(〔1992〕价费字414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特级计价格〔1999〕1707号、云价费发(1999)368号
7、补证换照费50元。
8、领取执照副本费10元。
9、企业年度检验费50元(本年度内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不再收取)。
一、什么是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
二、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
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1、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二十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
2、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三元。
(二)内资企业登记费(含私营企业)
1、企业注册登记费(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注册资本1千万元(含1千万元)以下按0.8‰收取,超过1千万元以上,其超过部分按0.4‰收取,超过1亿元的,其超过部份不再收取。
2、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费300元。
3、筹建企业注册登记费50元。
4、企业变更登记费(公司及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非企业法人及分支机构)100元。
5、“三改”企业变更登记费50元。[备注:企业三改后注册资金总量不超过原企业(两个或两个以上)注册资金之和的,不得收取注册登记费。超过部份按规定标准收取企业国家计委计价费(1998)1077号]
6、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增加注册资金登记费增加部分与企业原注册资金之和未超过1千万元,增加部分按0.8‰收,超过1千万元的,其超过部分按0.4‰收。
超过1亿元的,其超过部分不再收取注册登记费。企业国家物价局、财政部文件(〔1992〕价费字414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特级计价格〔1999〕1707号、云价费发(1999)368号
7、补证换照费50元。
8、领取执照副本费10元。
9、企业年度检验费50元(本年度内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不再收取)。
一、什么是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
二、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
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