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十岁多可以提出变更抚养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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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等到孩子十岁后可以变更抚养权但一般需要符合以下几种情形:
1、一方无力抚养孩子或者患病严重;
2、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对子女造成不利影响的;
3、八岁的孩子自愿与对方生活的。
一、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与子女共同生活确实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3、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另一方生活,另一方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抚养,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包括哺育、喂养、抚育、提供生活、教育和活动的费用等。
二、哪些情况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
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定情形,一共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这是变更抚养条件的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一方无力抚养孩子,那么只能寻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了。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在这个变更抚养权条件下变更孩子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有三个小孩离婚法院怎么判决
离婚后,确定子女抚养权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法院判决的原则是:
1、两岁以下儿童。一般两岁以下的孩子会被判给女方;
2、两岁以上八岁以下的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求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绝育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儿童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儿童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没有其他孩子,另一方有其他孩子;
3、八岁以上儿童,父母双方在监护权发生争执时,一般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1、一方无力抚养孩子或者患病严重;
2、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对子女造成不利影响的;
3、八岁的孩子自愿与对方生活的。
一、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情形有: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与子女共同生活确实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不利影响;
3、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另一方生活,另一方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抚养,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包括哺育、喂养、抚育、提供生活、教育和活动的费用等。
二、哪些情况可以变更子女抚养权
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可以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法定情形,一共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这是变更抚养条件的一个很现实的问题,一方无力抚养孩子,那么只能寻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了。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在这个变更抚养权条件下变更孩子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三、有三个小孩离婚法院怎么判决
离婚后,确定子女抚养权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法院判决的原则是:
1、两岁以下儿童。一般两岁以下的孩子会被判给女方;
2、两岁以上八岁以下的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求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
(1)绝育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儿童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儿童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3)没有其他孩子,另一方有其他孩子;
3、八岁以上儿童,父母双方在监护权发生争执时,一般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