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涉及夫妻公司股权怎样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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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夫妻公司,股权审判实践中有三种方式较为公平、合理:
对夫妻双方均有经营能力,不因离婚而影响共同经营的,可保持企业整体不变,关于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直接分割股权,双方各持一定份额的股权,共同经营,按比例分配盈余。
对夫妻公司中一方仅是挂名不参与经营也无经营能力,双方离婚后无法共同经营,可将公司股权绝大部分(约占95%以上)归有经营能力的一方所有,另一方挂
5%以下股权,分得绝大部分股权的一方可给对方适当补偿(可按其应分得的股权份额)。如补偿数额较大,为保护企业正常运转,应采取较长时间的分期支付方式。
2、对公司账目齐全,公司、企业经营状况不好,双方同意清算解散公司的,可在清算后分配公司剩余财产。采取这种方式应注意清算解散公司必须是双方同意的,如果一方不同意则不宜采用。
一、夫妻起诉离婚分割房产方法有哪些
1.夫妻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当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
婚前购房,仅交付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双方名字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的是夫妻一方名字的,则属于登记方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3.
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
4、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对夫妻双方均有经营能力,不因离婚而影响共同经营的,可保持企业整体不变,关于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直接分割股权,双方各持一定份额的股权,共同经营,按比例分配盈余。
对夫妻公司中一方仅是挂名不参与经营也无经营能力,双方离婚后无法共同经营,可将公司股权绝大部分(约占95%以上)归有经营能力的一方所有,另一方挂
5%以下股权,分得绝大部分股权的一方可给对方适当补偿(可按其应分得的股权份额)。如补偿数额较大,为保护企业正常运转,应采取较长时间的分期支付方式。
2、对公司账目齐全,公司、企业经营状况不好,双方同意清算解散公司的,可在清算后分配公司剩余财产。采取这种方式应注意清算解散公司必须是双方同意的,如果一方不同意则不宜采用。
一、夫妻起诉离婚分割房产方法有哪些
1.夫妻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当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
婚前购房,仅交付首付,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夫妻双方名字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的是夫妻一方名字的,则属于登记方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3.
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
4、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