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入户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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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申请。申请人向有关业务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受理人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3.申请人符合要求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4.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的,受理人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1.申请。申请人向有关业务窗口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受理人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3.申请人符合要求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的,予以受理;4.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格式不规范的,受理人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