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离职可以不发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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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不可以不给工资。劳动者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劳动者的工作,按实际工作的天数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进行支付。
一、没签过合同自动离职的怎么办
如果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劳动者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按照月工资标准的两倍计算(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支付时需减去期间公司已支付的工资。
二、正常离职工资怎么算
正常离职的劳动者,工资按正常出勤天数和加班工时计算。工资为每月工资除以实际出勤天数乘以21.75。并且离职员工的工资必须一次性结清,全额发放。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也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其支付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三、辞职和自动离职的区别是什么
自离,即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1、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2、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3、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2、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没签过合同自动离职的怎么办
如果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不到一年的按一个月计算,未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劳动者入职的第二个月开始,按照月工资标准的两倍计算(计算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支付时需减去期间公司已支付的工资。
二、正常离职工资怎么算
正常离职的劳动者,工资按正常出勤天数和加班工时计算。工资为每月工资除以实际出勤天数乘以21.75。并且离职员工的工资必须一次性结清,全额发放。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也可以向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其支付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三、辞职和自动离职的区别是什么
自离,即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1、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2、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3、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2、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