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交满一年可以贷款多少
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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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现行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是五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月利率为3.25%/12,五年及以下公积金的贷款利率为年利率2.75%。全国都一样。
2、公积金贷款计算方法
不同城市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不同,需以所在地区的政策要求为准。详细金额总数,购房者应该咨询房屋贷款所在地的公积金相关部门。
(1)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40%-借款人或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贷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参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0
(3)按照贷款最高额度计算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公积金贷款的,且符合其申请条件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的,且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
(4)按照房屋价格来计算贷款的额度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比例其中贷款比例根据不同的房屋类型来确定。一般来说,购买房屋的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款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款的80%。
一、泰安公积金贷款流程
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存贷挂钩制度,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对应的金额一年内不得办理提取。贷款额度不高于以下三项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一)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账户余额以借款人和配偶申贷时点正常缴存余额为准。(二)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三)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购买首套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70%,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二套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60%,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现行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是五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月利率为3.25%/12,五年及以下公积金的贷款利率为年利率2.75%。全国都一样。
2、公积金贷款计算方法
不同城市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不同,需以所在地区的政策要求为准。详细金额总数,购房者应该咨询房屋贷款所在地的公积金相关部门。
(1)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贷款额度=[(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40%-借款人或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贷额]×贷款期限(月)。
其中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的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参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0
(3)按照贷款最高额度计算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公积金贷款的,且符合其申请条件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的,且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
(4)按照房屋价格来计算贷款的额度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比例其中贷款比例根据不同的房屋类型来确定。一般来说,购买房屋的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款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款的80%。
一、泰安公积金贷款流程
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存贷挂钩制度,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对应的金额一年内不得办理提取。贷款额度不高于以下三项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一)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账户余额以借款人和配偶申贷时点正常缴存余额为准。(二)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三)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购买首套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70%,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购买二套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60%,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