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居住证申领条件 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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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流动人口到吴江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六个月以上,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提交相关材料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流动人口是指户籍地为苏州大市以外的来吴人员)。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流动人口到吴江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六个月以上,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提交相关材料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居住证。(流动人口是指户籍地为苏州大市以外的来吴人员)。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