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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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很高兴为您解答;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因自然灾害导致受灾人生活困难或者需要救助的,国家会给予适当的救助或者补偿,但不会是赔偿。因为,在法律上,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具有过错,没有过错,就没有赔偿的基础。除非受害者购买了保险,那么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获得赔偿。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3-29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亲,很高兴为您解答;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因自然灾害导致受灾人生活困难或者需要救助的,国家会给予适当的救助或者补偿,但不会是赔偿。因为,在法律上,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具有过错,没有过错,就没有赔偿的基础。除非受害者购买了保险,那么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获得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风险调查情况,制定相应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队伍;(三)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资金、物资、设备;(四)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报和灾情信息的报告、处理;(五)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等级和相应措施;(六)灾后应急救助和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措施。第五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红十字会、慈善会和公募基金会等社会组织,依法协助人民政府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国家鼓励和引导单位和个人参与自然灾害救助捐赠、志愿服务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