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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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伙的法律规定有: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等法律规定。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合伙法律规定民法典
按照《民法典》第967条的规定,“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在合伙主体的规定上,将个人合伙和企业间非法人联营上升到两个以上合伙人,这便将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得以囊括,厘清了合伙合同的主体。
从《民法典》和《合伙企业法》规制的对象来看,法律将那些组织性极强的合伙划入到《合伙企业法》调整,将那些组织性较弱的合伙划入《民法典》“合伙合同”中。如在合伙财产归属和债务承担方面,形成组织的合伙,财产归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先承担;未形成组织的合伙,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当然这不是说二者没有交集,商事合伙的组织性得以存在的基础也来源于合伙合同。因此,《民法典》第967条属于合伙的一般规定,也准用于商事合伙。另合伙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可以适用《民法典》总则编第四章关于“非法人组织”的规定。
合伙企业入伙退伙的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三条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法》第四条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合伙企业法》第五条 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合伙企业法》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合伙企业法》第七条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合伙法律规定民法典
按照《民法典》第967条的规定,“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在合伙主体的规定上,将个人合伙和企业间非法人联营上升到两个以上合伙人,这便将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得以囊括,厘清了合伙合同的主体。
从《民法典》和《合伙企业法》规制的对象来看,法律将那些组织性极强的合伙划入到《合伙企业法》调整,将那些组织性较弱的合伙划入《民法典》“合伙合同”中。如在合伙财产归属和债务承担方面,形成组织的合伙,财产归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先承担;未形成组织的合伙,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当然这不是说二者没有交集,商事合伙的组织性得以存在的基础也来源于合伙合同。因此,《民法典》第967条属于合伙的一般规定,也准用于商事合伙。另合伙企业属于非法人组织,可以适用《民法典》总则编第四章关于“非法人组织”的规定。
合伙企业入伙退伙的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三条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法》第四条 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
《合伙企业法》第五条 订立合伙协议、设立合伙企业,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
《合伙企业法》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
《合伙企业法》第七条 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