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的+公司不发工资+可以告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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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说的公司不合法的地方程度如何:
第一、如果公司有违法的行为,你提前7天辞职公司也必须发公司。
第二、《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24
劳动合同到期后+没有提前一个月辞职的+公司不发工资+可以告公司吗?
您好,我是百度咨询的律师。
要看你说的公司不合法的地方程度如何:第一、如果公司有违法的行为,你提前7天辞职公司也必须发公司。第二、《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三、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1、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2、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第四、你可以去劳动局告,但要注意证据和方法,不过“以进为退”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只要你去劳动局告,如果用人单位确实有违法之处,他可能就不会追究你只提前7天离职了,你也可以拿到全部工资走人。第五、你可以提前7天离职,然后搞到一个病假证明,休病假23天。
解除劳动合同需履行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义务,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而即辞即走违反了上述规定,被扣发已工作期间的工资并不违法。
签的合同已经到期,提前了11天辞职不同意
辞职不存在不同意,出非一开始签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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