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人死后专利权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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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在专利权的有效期内,可以继承。专利权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
一、专利权的特点有哪些
专利权的特点如下:
1、独占性,垄断又称垄断或专有,专利权是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者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授予申请人或者其合法受让人的专有权;
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是指专利权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即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各国专利法对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有自己的规定,计算保护期的起始时间也不同;
3、具有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
二、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如下:
1、独占实施权;
2、转让权是指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3、许可实施权许可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4、标记权是指专利权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其专利产品或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5、请求保护权是指专利权人认为其专利权受到侵犯时,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处理,以保护其专利权;
6、放弃权专利权人可以在专利权保护期届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散盯销形式声明或者以不缴纳年费的方式自动放弃专利权;
7、专利权人也有权质押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三、专利权人的权利
包括独占实施权、许可实施权、转让权、放弃权、标记权。独占实施权是指发明和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许可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通过合同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使用费的权利;转让权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放弃权是指专利权人放弃其专利的权利;标记权是指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冲游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则孝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一、专利权的特点有哪些
专利权的特点如下:
1、独占性,垄断又称垄断或专有,专利权是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者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授予申请人或者其合法受让人的专有权;
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是指专利权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即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各国专利法对专利权的有效保护期有自己的规定,计算保护期的起始时间也不同;
3、具有地域性,所谓地域性,就是对专利权的空间限制。
二、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专利权人享有的权利如下:
1、独占实施权;
2、转让权是指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
3、许可实施权许可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4、标记权是指专利权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其专利产品或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5、请求保护权是指专利权人认为其专利权受到侵犯时,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处理,以保护其专利权;
6、放弃权专利权人可以在专利权保护期届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散盯销形式声明或者以不缴纳年费的方式自动放弃专利权;
7、专利权人也有权质押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三、专利权人的权利
包括独占实施权、许可实施权、转让权、放弃权、标记权。独占实施权是指发明和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许可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通过合同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使用费的权利;转让权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放弃权是指专利权人放弃其专利的权利;标记权是指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识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冲游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则孝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