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汽车和电动车相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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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亲;十字路口汽车和电动车相撞的责任是;1、十字路口轿车与电瓶车相撞,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划分责任:(1)如果机动车不存在过错的,则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主要责任由电动车一方承担;(2)如果机动车存在过错的,则由机动车承担责任,根据电动车一方的过错轻度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0-31
十字路口汽车和电动车相撞的责任
您好,亲;十字路口汽车和电动车相撞的责任是;1、十字路口轿车与电瓶车相撞,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划分责任:(1)如果机动车不存在过错的,则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主要责任由电动车一方承担;(2)如果机动车存在过错的,则由机动车承担责任,根据电动车一方的过错轻度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交警一般在十日内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从自勘查现场之日起计算。对于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则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交警可以当场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3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法律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sfz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