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要问哪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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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要问以下问题:
1、要问五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问销售方式,应当要求销售员明确答复是按照建筑面积销售还是套内建筑面积销售;(二者主要差别在于:建筑面积包含公摊面积,而套内建筑面积不包含)。同时,按照房地产要求,凡是在2003年11月1日后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必须按套内面积销售;
3、问具体价格,这个项目的平均价格;在楼书上往往看到楼盘“均价”这个词,顾名思义均价当然是这个项目的平均价格,但会发现往往想买的房子与打出的“均价”会有很大差距;
4、问入住时间,在看房时要问清楚是否能按时入住,入住时是否能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5、问入住条件,入住时水、电、电话、闭路监控系统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是否能保证煤气、有线电视、宽频网络入户的正常使用,以及小区内清洁、保洁、绿化、排污、照明、信报箱等私用或公用设施正常是否能正常使用;
6、问车位:小区总车位数,车位为地上还是地下,是否能保证每户一个车位。车位收费标准,是否可售。
一、买新房流程:
1、看房选房:购房者在选择房屋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到现场去查看,了解清楚开发商的实力和口碑是非常重要的。在实地看房的时候,购房者可以通过考察来衡量小区的质量,包括开发商以往所见小区以及业主对开发商的口碑和开发商在业界的名声等等;
2、签订购房合同:在缴纳房款的这一个时间,买卖双方需要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是维护买卖双方权利的重要凭证,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购房者一定要注意看合同中是否有空白条款,对于合同中的补充协议,看看其义务和权利是否平等;
3、办理不动产证:在购买房屋之后,购房者还需要去办理产权证,而新房办理不动产权证也是购房中的重要一个环节,只有购房者在拥有了不动产权证之后才能拥有房屋的完整产权,而不动产权证的办理大多都是由开发商统一组织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办理的;
4、立契;
5、办理过户。
二、买房子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已婚的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收入证明原件;
4、申请人公积金交存证明原件等。
总的来说,买房要提前计划并准备好,还需要有购房资格,如果没有购房资格,就需要缴满社保后再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1、要问五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问销售方式,应当要求销售员明确答复是按照建筑面积销售还是套内建筑面积销售;(二者主要差别在于:建筑面积包含公摊面积,而套内建筑面积不包含)。同时,按照房地产要求,凡是在2003年11月1日后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必须按套内面积销售;
3、问具体价格,这个项目的平均价格;在楼书上往往看到楼盘“均价”这个词,顾名思义均价当然是这个项目的平均价格,但会发现往往想买的房子与打出的“均价”会有很大差距;
4、问入住时间,在看房时要问清楚是否能按时入住,入住时是否能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5、问入住条件,入住时水、电、电话、闭路监控系统是否能够正常使用。是否能保证煤气、有线电视、宽频网络入户的正常使用,以及小区内清洁、保洁、绿化、排污、照明、信报箱等私用或公用设施正常是否能正常使用;
6、问车位:小区总车位数,车位为地上还是地下,是否能保证每户一个车位。车位收费标准,是否可售。
一、买新房流程:
1、看房选房:购房者在选择房屋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到现场去查看,了解清楚开发商的实力和口碑是非常重要的。在实地看房的时候,购房者可以通过考察来衡量小区的质量,包括开发商以往所见小区以及业主对开发商的口碑和开发商在业界的名声等等;
2、签订购房合同:在缴纳房款的这一个时间,买卖双方需要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是维护买卖双方权利的重要凭证,因此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购房者一定要注意看合同中是否有空白条款,对于合同中的补充协议,看看其义务和权利是否平等;
3、办理不动产证:在购买房屋之后,购房者还需要去办理产权证,而新房办理不动产权证也是购房中的重要一个环节,只有购房者在拥有了不动产权证之后才能拥有房屋的完整产权,而不动产权证的办理大多都是由开发商统一组织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办理的;
4、立契;
5、办理过户。
二、买房子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已婚的夫妻双方的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收入证明原件;
4、申请人公积金交存证明原件等。
总的来说,买房要提前计划并准备好,还需要有购房资格,如果没有购房资格,就需要缴满社保后再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