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增值税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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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印制的要求不同,根据《税收征管法》第⼆⼗⼆条规定:“增值税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主管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务局、地⽅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依此可知,它们是由不同的印制单位印制的。2、使⽤的主体不同增值税专⽤发票⼀般只能由增值税⼀般纳税⼈领购使⽤,⼩规模纳税⼈需要使⽤的,须由税务机关批准后由当地税局代开。不过到⽬前为⽌,国家已经将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税⼩规模纳税⼈纳⼊了可⾃⾏开具增值税专⽤发票的试点范围,这7个⾏业的⼩规模纳税⼈除了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的增值税专⽤发票需要找税局代开外,可以⾃⾏开具增值税专⽤发票。普通发票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种纳税⼈领购使⽤,甚⾄未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普通发票,没有特定的主体要求。3、内容不同普通发票开具的内容包括:购买单位、销售单位、商品或服务名称、商品或服务的数量和单位、单价和价款、开票单位(发票专⽤章)、收款⼈和开票⽇期等。增值税专⽤发票除了上述普通发票具备的内容外,还须有纳税⼈的税务登记号(现在是统⼀信⽤证号码)、不含税⾦额、税率、税额等内容,缺⼀不可。4、联次不同增值税专⽤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由记账联、抵扣联和发票联组成,现在我国的增值税专⽤发票⼀般为三联和六联两种。普通发票⼀般也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两联:记账联、发票联,我国现⾏普通发票⼀般分为两联和五联两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未经前款规定的税务机关指定,不得印制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