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两年了,有两个孩子,一个人要一个,可是孩子都是我带的,他一分钱都没付,我想起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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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有两个小孩的,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可以由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判决作出之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按月给付抚养费。《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我想问下,我和前任有一个孩子,已经10岁了,他一分钱抚养费不给过,我起诉他,他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当事人可以通过向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对方抚养费老是拖着不给的问题,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的抚养费。如果法院判决后还是不给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扶养费内容的法律文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七条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你好,离婚了,孩子在男方,我一个月拿抚养费,但是看孩子,他不做,连看孩子的时候电话都打不通。
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处理方法如下:1、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倘若一方没有经济能力,生活不能自保,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不承担抚养费;2、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3、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抚养费支付标准是怎样的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你好,我在家照顾孩子的男人一分钱都不能起诉吗?
向法院起诉。子女或其近亲属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抚养子女是父母对于孩子的道德义务以及法律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再婚了,以前有两个孩子,一个跟着我,现在老婆有一个孩子,现在又有几个孩子。
与前妻有两个孩子的,再婚后还是可以再生的。法律明确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因此,目前我国提倡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当事人与前妻只有两个子女的,再次确立婚姻关系,还是可以再生的,不会违反法律的规定,国家允许当事人进行生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你好,我丈夫和我想离婚,我丈夫和前妻有一个儿子和我们住在一起,婚后我们生了一个儿子,四岁,我想孩子和我,他给了一些赡养费,他说他和前妻的儿子我也有赡养义务,所以两个孩子一个,没有人互相拿赡养费
法律分析: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赡养义务是平均的,但是生活条件不一致的,经各方协商,可以不均等承担。 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对其年幼时的关心、疼爱程度或者结婚时资助的多少作为砝码来衡量赡养扶助义务的多少。至于赡养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不在父母身边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还应当经常关心、照料父母的生活;当父母由于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时,子女除应分担为其治病所需的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外,还应承担照顾、护理父母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我想问下,我和前任有一个孩子,已经10岁了,他一分钱抚养费不给过,我起诉他,他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当事人可以通过向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对方抚养费老是拖着不给的问题,抚养孩子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给付子女的抚养费。如果法院判决后还是不给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扶养费内容的法律文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十七条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一般应当由当事人依法提出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
你好,离婚了,孩子在男方,我一个月拿抚养费,但是看孩子,他不做,连看孩子的时候电话都打不通。
离婚后对方不给孩子抚养费处理方法如下:1、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倘若一方没有经济能力,生活不能自保,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不承担抚养费;2、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3、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费的判决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他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协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抚养费支付标准是怎样的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你好,我在家照顾孩子的男人一分钱都不能起诉吗?
向法院起诉。子女或其近亲属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抚养子女是父母对于孩子的道德义务以及法律义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再婚了,以前有两个孩子,一个跟着我,现在老婆有一个孩子,现在又有几个孩子。
与前妻有两个孩子的,再婚后还是可以再生的。法律明确规定,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因此,目前我国提倡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当事人与前妻只有两个子女的,再次确立婚姻关系,还是可以再生的,不会违反法律的规定,国家允许当事人进行生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你好,我丈夫和我想离婚,我丈夫和前妻有一个儿子和我们住在一起,婚后我们生了一个儿子,四岁,我想孩子和我,他给了一些赡养费,他说他和前妻的儿子我也有赡养义务,所以两个孩子一个,没有人互相拿赡养费
法律分析: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赡养义务是平均的,但是生活条件不一致的,经各方协商,可以不均等承担。 父母有多个子女的,应当共同承担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每位子女承担义务的多少,应当根据各个子女的生活、经济条件进行协商。子女不能以父母对其年幼时的关心、疼爱程度或者结婚时资助的多少作为砝码来衡量赡养扶助义务的多少。至于赡养扶助父母的方式,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对于不在父母身边的子女,可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赡养费;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还应当经常关心、照料父母的生活;当父母由于生病,生活不能自理时,子女除应分担为其治病所需的医药费、手术费、住院费等外,还应承担照顾、护理父母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