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辞职报告后可直接不上班吗

金雅东
2023-02-10 · 婚姻家庭,刑事辩护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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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辞职报告后可以直接不去上班,但是需要用人单位具备以下情形之一: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3.未足额支付劳动工资或者克扣工资的;
4.未及时支付劳动工资的;
5.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6.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7.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8.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9.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一、哪些情形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在以下情形下可以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劳务派遣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劳务派遣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被派遣劳动者权益的;
(6)劳务派遣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劳务派遣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被派遣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劳务派遣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而导致无效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10)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是否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劳动者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旧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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