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籍如何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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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或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转学相关证明材料。
2、收到申请的转入学校依据规定和学校学位等情况审核。
3、转入学校学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完成后,将学生名单发送至转出学校核办。
4、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并通过管理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
跨省转学学籍系统操作办法:
转出的:学校在学籍系统里面-《学生异动》选择其它离校-转出外省,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需要审核的审核,不需要审核的就直接转出。
转入的:学校直接在学籍系统里面导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茂港区中小学学生转学申请表姓名转出学校(平台名称)性别学籍号转出学校标识码拟转入学校申请理由转入学校意见转出学校意见现读年级监护人:联系电话:年月拟读年级日(签章)年月日转出地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签章)年月日(签章)年月日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意见(签章)年月日。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
学生转学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所在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同意,由转入学校负责审核转学条件及相关证明,认为符合本校培养要求且学校有培养能力的,经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可以转入。研究生转学还应当经拟转入专业导师同意。
跨省转学的,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学校所在地的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