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计提且有发票但汇算清缴前未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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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12-27
已计提且有发票但汇算清缴前未支付
已计提且有发票但汇算清缴前未支付的费用,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 上年末已计提未支付的费用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日前支付(即下年度申报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结束日前),此时不需要对已计提未支付的费用作纳税调增,以会计账面的费用为准,税前列支即可。
2. 上年末已计提未支付的费用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日后支付,此时需要对已计提未支付的费用作纳税调增处理。同时,对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日后支付的归属于上一年度的费用作纳税调减处理,即不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以实际支付为原则在税前扣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