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和怎么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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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夫妻感情不和的情况,可以选择起诉离婚,应当由欲求离婚的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法院会先进行调解,如果确认双方感情确实已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调解无效的,相关法律规定应准予离婚。诉讼离婚的前提是双方感情已破裂,如果不能证明感情已破裂,则不利于法院判决离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那么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以下证明材料:
1、原被告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结婚登记申请表。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及共同财产证据。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需要提供法院出具的第一次起诉离婚的生效判决,同时起草好起诉状,连同以上必备材料一并交至法院立案,要求法院判决离婚。综上所述,以上内容就是律师为您整理的怎么起诉离婚法律知识。律师提醒您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有起诉状、证明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且无和好的可能的证据等。
那么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以下证明材料:
1、原被告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2、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结婚登记申请表。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及共同财产证据。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需要提供法院出具的第一次起诉离婚的生效判决,同时起草好起诉状,连同以上必备材料一并交至法院立案,要求法院判决离婚。综上所述,以上内容就是律师为您整理的怎么起诉离婚法律知识。律师提醒您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有起诉状、证明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且无和好的可能的证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