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存货的四种计价方法存在哪些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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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2-10
发出存货的四种计价方法存在哪些区别
亲[可爱],您好!(1)工程物资不属于存货。(2)已做销售处理但购买方尚未提货的存货,不属于销售方的存货(属于购买方的存货)。【注意】销售方已经发出商品但尚未确认收入,发出商品属于销售方的存货。(3)接受来料加工的原材料,不属于企业的存货。【注意】企业接受来料加工制造的代制品和为外单位加工修理的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应视为企业的产成品。来料加工的产成品成本为加工费以及领用的本单位原材料,不包括领用的外来原材料的成本。(4)“受托代销商品”(借方)和“受托代销商品款”(贷方)同时作为存货列示,但不影响存货项目的金额。所以受托代销商品不属于企业的存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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