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资质可以承接劳务分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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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劳务分包合法性,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分包的工程内容为劳务作业,并且属于以下中的一种或几种:
1、木工作业;
2、砌筑作业;
3、抹灰作业;
4、石制作业;
5、油漆作业;
6、钢筋作业;
7、混凝土作业;
8、脚手架搭设;
9、模板作业;
10、焊接作业;
11、水暖电安装作业;
12、钣金工程作业;
13、架线工程作业
二、劳务分包的承包人,必须具有与工程内容相一致的劳务分包作业资质(也是上述13种),且符合相应的等级如:如工程含砌筑作业、抹灰作业,且砌筑量达到一级资质要求,则需要砌筑一级+抹灰资质,才能合法分包
三、劳务分包的单项合同额不能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1、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范围是否包含起重机械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范围不包含起重机械,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范围包括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石制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作业、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钣金作业以及架线作业。
2、施工劳务分包经营范围
施工劳务分包承包范围是主要从事公路、铁路、电站、地铁、桥梁、隧道、工民建等建设工程的专项劳务分包。劳务分包作业,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七条对于不具备分包条件或者不符合分包规定的,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或者中标人提出分包要求时予以拒绝。发现中标人转包或违法分包时,可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可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监理人员和有关行政部门发现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应当要求中标人改正,或者告知招标人要求其改正;对于拒不改正的,应当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
一、分包的工程内容为劳务作业,并且属于以下中的一种或几种:
1、木工作业;
2、砌筑作业;
3、抹灰作业;
4、石制作业;
5、油漆作业;
6、钢筋作业;
7、混凝土作业;
8、脚手架搭设;
9、模板作业;
10、焊接作业;
11、水暖电安装作业;
12、钣金工程作业;
13、架线工程作业
二、劳务分包的承包人,必须具有与工程内容相一致的劳务分包作业资质(也是上述13种),且符合相应的等级如:如工程含砌筑作业、抹灰作业,且砌筑量达到一级资质要求,则需要砌筑一级+抹灰资质,才能合法分包
三、劳务分包的单项合同额不能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1、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范围是否包含起重机械
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范围不包含起重机械,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范围包括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石制作业、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作业、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安装作业、钣金作业以及架线作业。
2、施工劳务分包经营范围
施工劳务分包承包范围是主要从事公路、铁路、电站、地铁、桥梁、隧道、工民建等建设工程的专项劳务分包。劳务分包作业,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六十七条对于不具备分包条件或者不符合分包规定的,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或者中标人提出分包要求时予以拒绝。发现中标人转包或违法分包时,可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可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监理人员和有关行政部门发现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应当要求中标人改正,或者告知招标人要求其改正;对于拒不改正的,应当报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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