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属于个人房产吗

唐玉娟
2022-12-02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婚姻家庭,劳动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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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不属于自有房产,因为公租房是属于地方政府或者是单位所有的,所以他的产权不是你个人,你只有以低价租用的方式来居住。
一、公有住宅租赁能继承吗
不能继承。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的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有住房不属于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其中涉及的公有住房承租居住的权利;不同于普通的财产权利,公民仅有居住该房屋的权利但没有处分权。所以如果公房承租人死亡,房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共同居住人,承租权是不能直接转给某一人的。房屋由谁承租,需要由共同居住人协商确定,然后向公房产权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更名手续,他人包括家中的其他亲属因不是共同居住人无权干涉。
二、公租房房产证是否需要办理
公租房是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公租房的房源也是合法的,有房产证的,而归政府或其他社会主体所有。公租房项目也需要办理公租房房产证。不过这个产权证不属于个人。一般是政府或管理部门。
三、公租房继承出租可以吗
公租房承租权不可以继承,公租房的房屋产权所有人是国家或集体,不属于承租人。承租人的承租权是当承租人符合租赁条件才享有的,并不是个人财产权利,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五年。
第三十条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三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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