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医保政策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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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销条件
参保常州市职工医保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且在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异地就医需备案)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费用符合国家、省级、市级的医保报销规定。
2、缴费基数
自2023年1月起,常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维持2022年12月标准不变,即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上限按22470元执行。待2023年度省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正式标准公布后,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再按新标准执行。
3、缴费比例
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为10.8%,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分别按8.8%和2%的比例缴纳。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比例为9%,由个人缴纳。
4、门诊待遇
(1)普通门诊
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为600元;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4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以下简称“老工人”),不设起付标准。
最高限额
在职职工,最高限额为9000元;退休人员,最高限额为10000元;老工人,最高限额为11000元。
报销比例
首诊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8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85%,老工人报销比例90%。
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7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75%,老工人报销比例80%。
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6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65%,老工人报销比例70%。
(2)慢性病门诊
起付标准
不设起付标准
最高限额
一个病种(恶性肿瘤除外),在职职工最高限额为800元,退休人员、老工人最高限额为1000元。
两个以上病种(恶性肿瘤除外),在职职工最高限额为1200元,退休人员、老工人最高限额为1500元。
恶性肿瘤,在职职工最高限额为2000元,退休人员、老工人最高限额为2400元。
恶性肿瘤合并其他病种,在职职工最高限额为2400元,退休人员、老工人最高限额为2900元。
报销比例
社区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5%。
其他门慢定点机构,报销比例70%。
(3)特殊病门诊
起付标准
不设起付标准
最高限额
除部分病种有特殊规定外,门诊特殊病和住院医疗费用共用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可支付的费用限额50万元,超过50万元以上的费用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范围,无封顶。
报销比例
定点治疗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同住院待遇。
(4)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门诊)
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退休人员、老工人的起付标准均为11000元。
最高限额
在职职工、退休人员、老工人的最高限额均为100000元。
报销比例
首诊、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退休人员、老工人报销比例60%
5、住院待遇
起付标准
一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为400元,退休人员、老工人起付标准为320元。
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为600元,退休人员、老工人起付标准为480元。
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为1000元,退休人员、老工人起付标准为800元。
注:年度内二次及以上住院的为首次标准的60%。
最高限额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可支付的费用限额50万元,超过50万元以上的费用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范围,无封顶。
报销比例
符合国家、省级、市级的医保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
统筹基金支付
起付标准~15万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9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95%,老工人报销比例96%。
15万元~50万元(最高限额),在职职工报销比例9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96%,老工人报销比例100%。
职工大额基金支付
50万元(最高限额)~无封顶,在职职工报销比例9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96%,老工人报销比例10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参保常州市职工医保按时足额缴纳医保费且在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异地就医需备案)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费用符合国家、省级、市级的医保报销规定。
2、缴费基数
自2023年1月起,常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暂维持2022年12月标准不变,即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上限按22470元执行。待2023年度省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正式标准公布后,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再按新标准执行。
3、缴费比例
职工医保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为10.8%,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分别按8.8%和2%的比例缴纳。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比例为9%,由个人缴纳。
4、门诊待遇
(1)普通门诊
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为600元;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4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以下简称“老工人”),不设起付标准。
最高限额
在职职工,最高限额为9000元;退休人员,最高限额为10000元;老工人,最高限额为11000元。
报销比例
首诊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8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85%,老工人报销比例90%。
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7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75%,老工人报销比例80%。
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6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65%,老工人报销比例70%。
(2)慢性病门诊
起付标准
不设起付标准
最高限额
一个病种(恶性肿瘤除外),在职职工最高限额为800元,退休人员、老工人最高限额为1000元。
两个以上病种(恶性肿瘤除外),在职职工最高限额为1200元,退休人员、老工人最高限额为1500元。
恶性肿瘤,在职职工最高限额为2000元,退休人员、老工人最高限额为2400元。
恶性肿瘤合并其他病种,在职职工最高限额为2400元,退休人员、老工人最高限额为2900元。
报销比例
社区医疗机构,报销比例75%。
其他门慢定点机构,报销比例70%。
(3)特殊病门诊
起付标准
不设起付标准
最高限额
除部分病种有特殊规定外,门诊特殊病和住院医疗费用共用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可支付的费用限额50万元,超过50万元以上的费用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范围,无封顶。
报销比例
定点治疗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同住院待遇。
(4)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门诊)
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退休人员、老工人的起付标准均为11000元。
最高限额
在职职工、退休人员、老工人的最高限额均为100000元。
报销比例
首诊、二级、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退休人员、老工人报销比例60%
5、住院待遇
起付标准
一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为400元,退休人员、老工人起付标准为320元。
二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为600元,退休人员、老工人起付标准为480元。
三级医疗机构,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为1000元,退休人员、老工人起付标准为800元。
注:年度内二次及以上住院的为首次标准的60%。
最高限额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可支付的费用限额50万元,超过50万元以上的费用纳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范围,无封顶。
报销比例
符合国家、省级、市级的医保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
统筹基金支付
起付标准~15万元,在职职工报销比例9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95%,老工人报销比例96%。
15万元~50万元(最高限额),在职职工报销比例9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96%,老工人报销比例100%。
职工大额基金支付
50万元(最高限额)~无封顶,在职职工报销比例9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96%,老工人报销比例10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