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印章一般不得用于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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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5-18
项目部印章一般不得用于签订
您好,项目部印章一般不可以直接用于签订合同,文件,发票等,一般对内使用,不等同于公章的法律效应。在签订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时若必须使用项目部印章,则需由公司授权,出具授权书,并由公司有关管理人员主持使用。因此,在实际应用时,我们必须注意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合理使用印章,确保印章签署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希望可以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