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学前师范学校2023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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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就业等情况确定招生总规模及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2023年拟面向全国23个省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第十一条 具体各省招生院校代码、招生专业、科类、计划及专业志愿填报代号等以各省招办权威公布为准。第十二条 预留计划将根据各省有关规定,不超过本校本科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的人数、用途、使用原则、使用方法等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办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法治招,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尊重考生意愿、择优录取的总原则。第十四条 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的省,按照考生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排序,对其所填报平行志愿依次检索,考生档案在有计划空额且满足相关条件时投入我校。执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及在陕本科单招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考生成绩及位次从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3-06-27
陕西学前师范学校2023招生简章
陕西学前师范学校2023年文科生招生分数线
第四章 招生计划第十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就业等情况确定招生总规模及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2023年拟面向全国23个省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第十一条 具体各省招生院校代码、招生专业、科类、计划及专业志愿填报代号等以各省招办权威公布为准。第十二条 预留计划将根据各省有关规定,不超过本校本科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预留计划的人数、用途、使用原则、使用方法等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执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办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依法治招,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尊重考生意愿、择优录取的总原则。第十四条 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的省,按照考生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排序,对其所填报平行志愿依次检索,考生档案在有计划空额且满足相关条件时投入我校。执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及在陕本科单招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考生成绩及位次从
位次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投档成绩及等级相同时,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排序确定专业。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设定安排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按照有关省份规定进行征集或调剂。第十五条 实行新高考改革的省份严格按照学校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和各省份公布的方案及有关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调档比例:执行生源地省招生办当年规定的调档比例。 第十七条对投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用“专业清”的方式,即优先保证第一专业志愿及专业方向的选择,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当考生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按考生成绩及位次排序调配到其他计划空缺专业。否则,作退档处理。第十八条内蒙古自治区普通类专业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第十九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第二十条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陕西学前师范学校2023招生简章如上
好的
陕西学前师范学院:2022年陕西本科二批录取分数线为466分,21070名
1、陕西学前师范学院(B)在山西2022年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74分,最低录取位次为17769名;2、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在湖北2022年物理(物理+不限)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56分,最低录取位次为94023名;3、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在湖南2022年历史(历史+(思想政治或地理))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88分,最低录取位次为33310名;4、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在湖南2022年物理(物理+生物)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61分,最低录取位次为111979名;5、陕西学前师范学院在广西2022年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84分,最低录取位次为2524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