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司签订了一个培训协议,但是公司并没有对我进行培训而是直接上岗,那我想辞职却担忧协议上的违约金!
1个回答
关注
展开全部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合同的效力是小于法律的。培训事实不存在,不必搭理他们了。他们要是拿合同威胁你,你就去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希望对您有帮助,祝您幸福快乐每一天!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5-15
我和公司签订了一个培训协议,但是公司并没有对我进行培训而是直接上岗,那我想辞职却担忧协议上的违约金!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合同的效力是小于法律的。培训事实不存在,不必搭理他们了。他们要是拿合同威胁你,你就去申请劳动仲裁。相关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希望对您有帮助,祝您幸福快乐每一天!
我和公司签了一份进修协议,公司承担我进修期间的所有费用,并且规定三年服务期,但是现在培训协议延期了,我实际并没有去进修,合同也被人事拿走了,现在要辞职,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没有法律效力的